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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陳筱璘 - 輔導室公告 | 2020-11-13 | 點閱數: 646

一、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、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」、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暨本局109年11月12日南市教特(二)字第1091381339號函核定辦理之。

二、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:

(一)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:初選報名自110年1月14日(星期四)至1月20日(星期三)止,初選日期為110年2月27、28日(星期六、日)。

(二)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:初選線上報名自110年1月11日(星期一)至1月20日(星期三)止,初選現場送件自110年1月14日(星期四)至1月20日(星期三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初選日期為110年2月27日(星期六)。

(三)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:初選報名自110年1月14日(星期四)至1月20日(星期三)止,初選日期為110年2月27日(星期六)。

(四)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:初選報名自110年3月8日(星期一)至3月12日(星期五)止,鑑定日期為110年4月18日(星期日)。

(五)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:初選報名自110年3月8日(星期一)至3月12日(星期五)止,初選日期為110年4月17日(星期六)。

(六)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:報名自110年4月12日(星期一)至4月15日(星期四)止,鑑定日期為5月22日(星期六)。

三、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1份(如附件),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「文件下載」區之「110學年度各類資優鑑定安置計畫」下載(http://boe.tn.edu.tw/boe/wSite/lp?ctNode=423&mp=20&idPath=416_423 )。

四、請各校(園)公告週知並加強宣導,務必登載於聯絡簿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,以維護考生權益。並請各校協助辦理所屬學生觀察推薦報名事宜。

 

  • 110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.zip
    1) 110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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