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7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70041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上開函文及「通過經濟部評鑑及產品具備 Halal 認證之觀光工廠名錄」各1份(如附件),同學可以利用暑假期間參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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